要求出具在职证明的教职工请携带以下材料至人事处办公室(静远楼1815室)办理:

    1.教职工出具在职证明必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本人的委托书。

    2.个人申请(个人申请中需要明确出具在职证明的用途)需经申请人单位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如有特殊格式要求的请自行携带在职证明纸质模板或电子版(谢绝U盘,请储存到个人电子邮箱或发送至rsc@jsnu.edu.cn邮箱);

    4. 办理签证等所需中、英文格式的在职证明,请自行准备电子模版。

    出具在职证明申请模板.doc

    在职证明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