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调整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者:郑丹发布时间:2017-07-31浏览次数:1676

依据国家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与补发工作已基本完成,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将于2017731日前发放到个人工资卡。从20178月起,执行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与补发对象

本次调整与补发对象为201612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01711日及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此次暂不补发调整,待接到有关文件通知后执行。

二、调整起始时间与补发时间段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起始时间为20171月;

补发基本养老金的时间段为20171-20177月。

三、其他事项

2016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因退休前工龄变动需补发的基本养老金,本次一并补发到个人工资卡。

人事处计财处

201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