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发〔2015〕16 号 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恩洲发布时间:2015-09-02浏览次数:1373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人〔2015〕6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高校新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对学校办学传统及高校教师职业的认同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现就我校2015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我校新补充的专任教师(无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和其他人员,包括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2.以往未参加过高校岗前培训的调入或转岗的教师以及2014年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岗前培训分为全省统一教学和校本培训两部分,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以集中授课、专题讲座为主,辅以教学观摩、实践教学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

1.集中授课:此为全省统一教学,所授课程为《简明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概论》和《教育法教程》四门课程(以下简称“四门课”)。教学结束后全省统一进行考试。

2.专题讲座:为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帮助青年教师掌握基本教学及科研技能,了解学校文化,迅速适应高校工作,较快地进入教师角色,特安排若干个专题讲座。

3. 教学观摩:由学校及所在学院组织教学理论和实践水平较高的教师进行课堂示范教学,安排本专业青年教师观摩学习。

4. 课堂教学实践(对专任教师及辅导员要求)由所在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实施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将教学理论学习和课堂教学实践结合起来,迅速提高新教师的教学能力,尽快达到学校教学工作要求。

三、考核与结业

1.专任教师及辅导员的课堂教学实践情况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并报送《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至人事处师资科。

2.“四门课”的考核由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12日、13日。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江苏省教育厅颁发的“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四、岗前培训的要求

1.教师岗前培训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2.“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是教师上岗和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不参加培训或未取得合格证者,不能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需遵守纪律,不迟到、早退,以保证培训质量。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学时者、旷课10学时以上者不得参加“四门课”考试,必须重新参加下年度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相关费用

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四门课”培训考试费用如下:

1.考试费20元/门,报名费每人5元。均由个人支付,此费用上交至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培训费每人320元(四门),学校编制的新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其他人员费用自理。

3.培训教材。《简明高等教育学》每册28元,《高等教育心理学》每册28元,《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每册28元,《教育法教程》每册30元。教材费用自理,报名时一并办理预订,逾期自行解决。

六、时间安排

1.“四门课”报名时间:

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及申报人员一寸彩照(背面写上姓名及单位)于9月11日前与考试费、报名费、教材费等一并交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培训人员的考试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szk@jsnu.edu.cn

2.请各单位于10月11日前上报《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

3.“四门课”培训时间、地点见附件3。

4.校本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特别说明

省教育厅对免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事宜作出新规定。凡符合《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关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免考”有关规定的学员,可以申请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免考须本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4),学校人事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如审批未通过,须参加明年的岗前培训及考试。

附件: 1. 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

   2. 岗前培训考试报名表

   3. 2015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学计划

   4.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