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发〔2015〕21 号 关于推荐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会及其学科评议组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潘恩洲发布时间:2015-11-11浏览次数:2272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职称〔2001〕2号)规定,省教育厅决定调整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库和学科评议组成员库。已往推荐过的专家若符合条件仍需重新推荐,以本次推荐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人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正直,恪守学术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科学的决策能力和较丰富的评审工作经验。

2.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近3年来有丰硕的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实习实训和管理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3.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会及学科评议组专家人选一般应任教授或教育管理研究员2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个别特殊学科可推荐65岁以下的在职教授,同时注意推荐45岁以下优秀中青年教授。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评审专家人选条件和本校学科优势,认真做好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确实把高水平专家推荐出来。

2.请各单位按照《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附件1)中的学科,推荐专家人选,推荐人数不限。推荐为省高评委会委员库人选的专家,不再重复推荐到省学科评议组,自然成为省学科评议组成员库人选(已往推荐过的专家若符合条件仍需重新推荐)。

3.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省高评委会委员库人选汇总表》(附件2)和《省学科评议组成员库人选汇总表》(附件3),并于2015年11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报送人事处职称科。联系人:刘继平联系电话:83536317,E-mail:zck@jsnu.edu.cn。

附件:1.附件1: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doc

 2.附件2:省高评委会委员库人选汇总表.xls

 3.附件3:省学科评议组成员库人选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