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选派教职工支持科文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苏师大人〔2024〕18号)文件精神,结合科文学院师资队伍需求计划(管理人员、专任教师)(附件1、2),现就做好教职工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教职工。
二、选派程序及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4月2日-9日)
符合选派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江苏师范大学选派教职工赴科文学院工作申请表》(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4月10日-17日)
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聘期岗位任务完成情况,在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选派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至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3.考察审核(4月18日-4月25日)
根据发布的岗位需求,专任教师由科文学院会同人事处考察审核,管理人员由科文学院会同组织部和人事处考察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由人事处在校内公示3天。
4.签署协议
管理人员由人事处牵头组织部、科文学院和选派人员签署四方协议。专任教师由人事处牵头科文学院、工作单位和选派人员签署四方协议。
5.报到上岗
人事处根据科文学院确定的报到时间,开具选派报到函,选派教师持报到函前往科文学院报到上岗。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正确宣传学校政策,因涉及教职工个人发展与待遇等切身利益,务必保证该通知传达到每位教职工。
2.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任教师还需提供任现岗位以来体现个人教学业绩的各类证明复印件和科研成果清单(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及复印件。
3.严格按计划推进工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申请。因发布岗位有限,待满足科文师资需求指标后,后续不再开展选派工作。
联系人:郭开颜,联系电话:83656135,邮箱:522186429@qq.com,地址:静远楼1809办公室。
人事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