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高职评审材料复整的通知

发布者:刘继平发布时间:2016-05-20浏览次数:1194

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我校职称工作部署,2016年高职评审材料将于近期上报省教育厅。5月25日前请各单位对经校高评会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整,仅需复整报送《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均一式3份)。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评审表的填写

个人、学院所填写的内容必须认真仔细填写,A4纸双面打印。所有盖章由学院统一到各部门集中完成。

封面左上角“学科代码”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评审学科目录序号填写(见附件1)。
  P1
荣誉称号栏:任现职以前及2016年的获奖不要填写。
  P3
审核人签字,盖人事处公章,日期填写:2016年4月15日。

P5审核人签字,盖教务处公章,日期填写:2016年4月15日。

P7审核人签字、盖科技产业部公章、日期填写:2016年4月15日。

P6P7任现职前的和2016年的成果不要填写。
  P9
P10如有内容,请在填写内容处盖学院或总支公章、审核人签字。(表下方“学校有关部门盖章”和“审核人签字”盖人事处章)

P12“本人签名”、“日期”要填写(手填,不能打印)。盖人事处公章,日期填写:2016年4月15日。

P13学院教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日期按原表填写。

P14页上表艺术类填写,盖教务处公章,日期填写:2016年4月15日;下表思政和教育管理系列填写,盖部门公章。日期按原表填写。

P15校党委意见填写:“同意╳╳╳学院总支(党委)意见”日期统一填写2016年4月30日,到校党委办公室盖章。
  P16
“学校考核部门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盖“校考核委员会”公章(在人事处),日期填写:2016年4月 30日。
  P17
民意测验票数,不要留空白,用“0”或“/”填写,“学校推荐意见”处填写“同意推荐”,日期填写2016年4月30日,到校长办公室盖章。

P18第十二项,根据申报人的条件,对其综合能力和素质提出具体评价意见,(手填,不能打印)

十三项到人事处统一填写,到校长办公室盖章。(手填,不能打印)。

P19第十五项不要填写。

二、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的填写

《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填写时请不要改变格式,A3纸打印。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学院需对照个人《评审表》及证明材料,对“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见附件2)中所有信息认真审核、逐项把关。5月25日各单位汇总后报送纸质表并发E-mail至zck@jsnu.edu.cn)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由申报人个人填写的栏目,必须由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3.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及成果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上一年年底。

4评审表上时间除规定日期外,其余的填写原则为后面时间晚于前面时间。

7.教师外其他系列报送材料时按相应部门2016年的要求或暂按去年要求准备。

8. 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背面注明学院、姓名,由学院单独报送)。

9.关于省评审费: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上报省教育厅评审的材料,高级职务400元/人,以上费用均由个人支付并统一交到校计财处,上报职称材料时,请提供交费收据的原件或复印件。
请各单位职称工作联络人5月25日将整理好的材料上交。相关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职称科联系,联系人:刘继平,电话:83536317。

 

附件1.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doc

  2.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doc

2016年5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