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彭城恩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唐婉莹发布时间:2023-06-12浏览次数:1165

各二级党组织: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关于推选2023年“彭城恩师”的通知》(徐委教〔2023〕6号)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推荐类别分为“彭城恩师”和“彭城恩师”先进集体两类。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市教育局推荐“彭城恩师”和“彭城恩师”先进集体各1个。各单位最多可向学校推荐“彭城恩师”和“彭城恩师”先进集体各1个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荐条件

1.“彭城恩师”推荐条件:在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曾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拥有较高的师生认可度,无师德失范行为。

2.“彭城恩师”先进集体推荐条件:在师德师风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中,为教师的成长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空间,营造了良好的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环境氛围,产生较好成效。

3.已获得“彭城恩师”和“彭城恩师”先进集体不再参评。

四、申报要求

1.“彭城恩师”推荐人选需提交《徐州市“彭城恩师”推荐表》(附件1)、《2023年度徐州市“彭城恩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个人工作照及生活照各一张(不小于1M)。附件1中500字主要事迹需高度凝练,并须另外提交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紧扣师德师风主题,以第三人称书写,内容主要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及成果、模范遵守师德师风突出表现、真诚关爱指导学生成长具体事迹等。

2.“彭城恩师”推荐先进集体需提交《徐州市“彭城恩师”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3)、《2023年度徐州市“彭城恩师”候选集体汇总表》(附件4)。附件3中500字主要事迹需高度凝练,并须另外提交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紧扣师德师风建设和立德树人工作主题。

3.各二级党组织于625下午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9号楼181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dsf@jsnu.edu.cn,逾期不纳入遴选范围。

联系人:唐婉莹,联系电话:8365613856138)。


附件1 :徐州市“彭城恩师”推荐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徐州市“彭城恩师”候选人汇总表.xlsx

附件3:徐州市“彭城恩师”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4:2023年度徐州市“彭城恩师”候选集体汇总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