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时间地点及准备工作要求等
| 音乐教师(二胡演奏) | 音乐教师(视唱练耳) | 音乐教师(声乐演唱) |
报到和资格审核 | 1.时间:2020年8月14日上午8:30 2.地点:音乐学院党委办公室 (24#138室) | 1.时间:2020年8月14日上午8:30 2.地点:音乐学院党委办公室 (24#138室) | 1.时间:2020年8月15日下午3:00 2.地点:音乐学院党委办公室 (24#138室) |
专业技能测试 | 1.时间:2020年8月15日上午8:00 2.地点:马可音乐厅接待室(抽签) 23#101A(候考) 马可音乐厅(考试) | 1.时间:2020年8月15日上午8:00 2.地点:马可音乐厅接待室(抽签) 23#403A(听力测试) 23#405B(视唱、钢琴演 奏、声乐作品弹唱考试) | 1.时间:2020年8月16日上午8:30 2.地点:马可音乐厅接待室(抽签) 23#101A(候考) 马可音乐厅(考试) |
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 1.时间:2020年8月15日下午1:00 2.地点:23#201A | 1.时间:2020年8月15日下午1:00 2.地点:23#201A | 1.时间:2020年8月16日下午1:00 2.地点:23#201A |
面试 | 1.时间:2020年8月15日下午2:40 2.地点:马可音乐厅接待室(抽签) 23#407B(候考) 23#405B(考试) | 1.时间:2020年8月15日下午2:40 2.地点:马可音乐厅接待室(抽签) 23#401A(候考) 23#403A(考试) | 1.时间:2020年8月16日下午2:40 2.地点:马可音乐厅接待室(抽签) 23#407B(候考) 23#405B(考试) |
准备工 作要求 | 1.六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其中必须包括:现当代二胡作品一首(含协奏曲,狂想曲)、2010年以后新创作二胡作品一首、移植二胡作品一首、传统二胡作品一首(如刘天华、华彦钧等的作品),其他作品自选。 2.演奏者可自带伴奏(仅限钢琴或其他乐器现场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只提供钢琴,其他伴奏乐器自带。 3.二胡自带。 | 1.演奏钢琴作品两首:一首能反映本人钢琴水平的乐曲(3分钟以内);一首能达到车尔尼740 后半部分程度的练习曲(3分钟以内),或一首不低于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如巴赫《三部创意曲》、《十二平均律》的赋格复调乐曲(3分钟以内),或一首程度不低于贝多芬《悲怆奏鸣曲》第一乐章奏鸣曲(3分钟以内)。 2.带伴奏声乐作品弹唱,曲目自选,风格、体裁不限(3分钟以内)。
| 1.不低于6首作品,(1)美声唱法:必须包含中国声乐作品一首、外国歌剧咏叹调一首、欧洲古典声乐作品一首(巴洛克时期及以前)、欧洲浪漫主义时期艺术歌曲一首,其他作品自选。外国作品需不少于3种语言,中外歌剧咏叹调必须用原文、原调演唱。(2)民族唱法:必须包含中国古诗词歌曲一首、传统民歌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中国民族风格创作声乐作品一首,其他作品自选。中国歌剧咏叹调必须用原调演唱。 2. 自带钢琴伴奏,不允许使用伴奏带或清唱。 3.如曲目数量、风格、语言、调性未达到要求,则本环节测试成绩视为不合格。 |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即日起相对居家,减少外出,网上申领“彭城码”和“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非绿码考生请务必第一时间与我校工作人员联系。“彭城码”和“苏康码”申领地址见附件1。
2.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并全程佩戴。
3.考生须现场接受体温测量,并提供当天的“彭城码”和“苏康码”。对持“彭城码”或“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到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提供报到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及其同职位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安排。
5.本次考核工作均安排在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考生从学校东门进校,进校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当日打印填写的《考生信息反馈表》(附件2)。考生还需随身携带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6.考生须按照各环节开始的时间提前到达各场地,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各环节开始后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场地的,学校可视其自动放弃考核。
7.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snu.edu.cn/),考核工作各环节安排将在网站“人才招聘”公告。同时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8.各考核环节时间安排根据考核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以现场通知为准。
9.考场提供钢琴作为演奏和伴奏乐器,其他乐器自备;学院可提供琴房供考生使用,如有需要请自行安排伴奏人员。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因准备不到位产生影响的,由考生自己承担。
10.考生可在资格复审时查看考场,熟悉考试环境,如有其他要求请在考试前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11.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考生仔细核对公告要求,如查实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如有问题,请联系咨询。联系电话:18361391963,0516-83403697,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2:附件2:考生信息反馈表.docx
江苏师范大学
202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