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子女参加居民医保及补充医保理赔的友情提示

发布者:郭开颜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0

各位教职工:

子女健康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为维护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保障子女健康成长,学校已经为所有未满18周岁教职工子女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现就教职工子女参加居民医保及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做如下几点提醒。

一、如何参加徐州市居民医保?

您可以持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参保。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每年11-12月,您可以通过支付宝、网银等多种渠道缴费。如忘记缴费,全年时间可补缴,但需要等待两个月方可生效。因此,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按时缴纳保费。

二、如何通过学校补充医疗保险进行理赔?

1. 对已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子女,住院时使用医保就医(非常重要,务必使用医保就医),居民医保统筹后个人自付部分学校按85%赔付。

2. 对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未使用医保就医的教职工子女,住院时个人自付部分按分级累进进行赔付:1000元以下55%1000元至400060%4000元至700070%7000元至1000080%;10000元至3000090%;30000元以上95%

12相比较,我校补充医疗保险理赔有较大差距,1最为划算。

特别提醒:按时给子女缴纳居民医保;住院时务必使用医保就医。

 

 

                               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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