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选树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根据《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2023-2024年度工作中,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二、遴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弘扬教育家精神,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
三、遴选名额
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人。各单位最多可向学校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发动,认真开展推荐工作,严格把好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出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
2.其他要求详见《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7号)(附件1)。
3.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17日(周三)前,将电子材料包括:“2024江苏省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附件2)、被推荐人事迹(2000字以内)以及图片2-3幅,打包发送至邮箱:sdsf@jsnu.edu.cn,逾期提交的不纳入遴选范围。
联系人:周清澜,联系电话:83656953(56953),15852009611(69611)。
附件:1.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