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新教师岗前培训已于2008年10月18日(星期六)在泉山校区17号楼200D教室开班,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请下载后打印给参加培训人员)。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教师培训若干规定》和《徐州师范大学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者,才能申请教师资格和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参加考试或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请各单位围绕“定导师、定任务、定计划”工作对新教师加强管理,统筹安排好新教师的日常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考核合格率。同时,学校将加大考勤力度,请每一位新教师不要缺课,有事提前书面请假。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累计病、事假课超过30课时者、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必须重新参加下年度培训和考试。
新教师岗前培训已于2008年10月18日(星期六)在泉山校区17号楼200D教室开班,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请下载后打印给参加培训人员)。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教师培训若干规定》和《徐州师范大学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者,才能申请教师资格和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参加考试或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请各单位围绕“定导师、定任务、定计划”工作对新教师加强管理,统筹安排好新教师的日常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考核合格率。同时,学校将加大考勤力度,请每一位新教师不要缺课,有事提前书面请假。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累计病、事假课超过30课时者、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必须重新参加下年度培训和考试。
请参加培训人员相互转告,准时参加培训。
附件: 2008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日程安排
徐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