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11月份办理退休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1-09浏览次数:1639

        根据徐师大人〔1998〕4号文件精神,2009年11月份下列人员已到退休时间,请所在单位通知其本人于11月29日前带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人事处劳资科办理退休手续,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到人事处医保科办理医保手续。

        联系电话:83500206(8206)。 
  2009年11月份退休人员如下:
 
 名
所在单位
退休时间
享受退休待遇时间
李利民
内退
2009年11月
2009年12月
魏新国
后勤集团
2009年11月
2009年12月
 
 
人 事 处    
○○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