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几点说明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1-12浏览次数:3573

 

    1. 申报资格问题:申报专业技术(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必须是省评专业技术职称。
    2. 任职年限问题:任职年限均以整年计算(四舍五不入),如受聘教授三级岗位9年以上,是指2000年11月10日之前获得教授任职资格的教授,其他有关任职年限的计算以此类推。
    3. 双肩挑申报及推荐问题:“双肩挑”人员必须是原为专任教师,评聘了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因工作需要现在管理岗位工作,并且仍继续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机关各部门“双肩挑”申报者一律参与所属学院的申报,并由所属学院审核推荐。
    4. 工人申报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问题:学校正式聘任在管理岗位上的工勤人员,在首轮聘任时符合拟聘岗位任职条件的,可以继续聘任在管理岗位。具有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工勤人员,在首轮聘任时符合拟聘岗位任职条件的,可以聘任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但不能晋升更高一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