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高职评审材料复整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5-06浏览次数:1721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我校职称工作部署,2010年高职评审材料将于5月14日上报省教育厅。5月11日前请各单位对经校评委会评审通过的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复整,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有正、副教授省学科评议权的单位请安排在5月10日前进行省学科评议组评议。省学科评议组评议后,方可进行材料复整。同时请各单位统一到校人事处领取报送材料专用袋(仅教师、管理、政工、实验系列)。
    二、有申报正高职称人员的学院,请职称工作联络人统一到人事处档案科(钟楼七楼)借用正高申报人的副高评审表(原件);有破格申报职称人员的学院,请到人事处人事档案科复印年度考核表。
    三、材料袋的填写
    1.总材料袋
    (1)学校名称:“徐州师范大学”。
    (2)送审系列:“教师系列”、“教师外系列”、“实验系列”。
    (3)送审学科: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学科名称填写(见附件)。
    (4)按规定细目准备材料,上报的材料须写清份数并在后面的空格内划“
√”。
    (5)年度考核材料仅破格人员提供。
    (6)材料袋底部有四项内容也要填写清楚。
    (7)个人情况简表放在总材料袋中。
    2.第一分册
    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同行专家鉴定表请再复印3份(共计4份),填写“4份”并在后面的空格内划√。
    3.第二分册
按编号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凡装订成册的材料,必须填清份数并在后面的空格内划“√”。
    4.第三分册
封面字迹一定要填写(或打印)清楚,并注明本人承担部分。提供原件,正高不超过10种材料,副高不超过8种材料,不装订。
    五、评审表的填写
    个人、学院所填写的内容必须仔细看清,认真填写。所有盖章由学院统一到各部门集中完成。
    封面左上角“学科代码”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评审学科目录序号填写(见附件)。
    P1荣誉称号栏:任现职以前及2010年的获奖不要填写。
    P4“本人签名”、“日期”要填写。
    P5、P8审核人签字,盖人事处公章,日期按原表填写。
    P7审核人签字,盖教务处公章,日期按原表填写。
    P8如有内容,请到人事处盖章。
    P9、P10任现职前的和2010年的成果不要填写。
    P11审核人签字、盖科研处公章、日期按原表填写。

    P12如有内容,盖学院或总支公章、审核人签字。
    P13教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P14校党委意见填写:“同意
╳╳╳院(系)总支(党委)意见”,日期统一填写2010年5月10日,到校党委办公室盖章。
    P15“学校考核部门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盖“校考核
委员会”公章(在人事处),日期填写:2010年5月 10日。
    P16民意测验票数,不要留空白,用“0”或“/”填写。
    “学校推荐意见”填写“同意推荐”,日期填写2010年5月10日,到校长办公室盖章。
P17第十二项到人事处统一填写。
    六、其它要求
    1、《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复印8份放在送审材料袋里。
    2.上报材料请各单位逐页、逐件仔细检查,所有的复印件必须要逐件盖章、审核人签字。
    3.科研项目书:必须由科技处盖章,审核人签字。
    4.评审表上时间除规定日期外,其余的填写原则为后面
时间晚于前面时间。
    5.教师外其他系列报送材料时暂按去年要求准备。
    6.关于省评审费: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上报省教育厅评审的材料,高级职务400元/人,中级职务200元/人,以上费用均由个人支付并统一交到校计财处,上报职称材料时,请提供交费收据的原件或复印件。
    请各单位职称工作联络人5月11日下班前将整理好的材料上交。相关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职称科联系,联系人:周媛媛,电话:83536317。
                             
                               
 
                               
                            徐州师范大学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