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教师、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划分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4-01浏览次数:1734

 

        为扩大学术民主,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教师、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将按学科划分为文科和理工科两个评审委员会,现将学科具体划分情况公布如下:
        1、文科评审委员会。包括文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文科类)、信息传播学院(文科类)、体育学院(文科类)、淮海发展研究院(文科类)、语言科学学院等单位,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7个学科门类。
        2、理工科评审委员会。包括数学科学学院、物电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理科类)、信息传播学院(理科类)、体育学院(理科类)、淮海发展研究院(理科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测绘学院、机电学院、电气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单位,涵盖理学、工学、农学等3个学科门类。

        因信息传播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淮海发展研究院、体育学院等单位的有些专业存在文理交叉情况,可由申报人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和研究领域自行申请文科或理工科评审委员会评审。请以上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申报人,明确参加评审委员会,及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于4月2日同其它上报材料一并报人事处职称科。

2011.4.1

 

徐州师范大学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跨学科评审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