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4-11浏览次数:2198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我校2011年上半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定于4月13、14、15日三天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申报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在评审当天现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申报正高级职称的教师,请于评审当日上午7:50到静远楼1311会议室集中,抽签决定述职顺序;

3.教师系列文科组评审定于4月13日,教师系列理工科组评审定于4月14日,教师外系列评审定于4月15日。

 

         请各单位职称工作联络人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正高级职称申报人。
 
         另外,有省学科组评议权的单位,请于415日上报省学科组评委名单,41920日两天完成省学科组评审工作。
 

 

人事处

201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