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高职评审材料复整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4-18浏览次数:1414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我校职称工作部署,2011年高职评审材料将于4月25日上报省教育厅。4月25日前请各单位对经校评委会评审通过的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复整,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有正、副教授省学科评议权的单位请安排在4月20日前进行省学科评议组评议。
      二、有申报正高职称人员的学院,请职称工作联络人统一到职称科借用正高申报人的副高评审表(原件)。
      三、材料袋的填写
1.总材料袋
(1)学校名称:“徐州师范大学”。
(2)送审系列:“教师系列”、“教师外系列”。
(3)送审学科: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学科名称填写(见附件)。
(4)按规定细目准备材料,上报的材料须写清份数并在后面的空格内划“√”。
(5)优秀年度考核材料仅破格人员和思政管理系列提供。
(6)材料袋底部有四项内容也要填写清楚。
(7)个人情况简表放在总材料袋中。
2.第一分册
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高级职务一式3份,中级职务一式2份,同行专家鉴定表1套,(今年不需要复印)填写“1份”并在后面的空格内划√。
3.第二分册
按编号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凡装订成册的材料,必须填清份数并在后面的空格内划“√”。
    4.第三分册
封面字迹一定要填写(或打印)清楚,并注明本人承担部分。提供原件,正高不超过10种材料,副高不超过8种材料,不装订。
    四、评审表的填写
个人、学院所填写的内容必须仔细看清,认真填写。所有盖章由学院统一到各部门集中完成。
封面左上角“学科代码”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评审学科目录序号填写(见附件)。
    P1荣誉称号栏:任现职以前及2011年的获奖不要填写。
    P3审核人签字,盖人事处公章,日期按原表填写。
P5审核人签字,盖教务处公章,日期按原表填写。
P7审核人签字、盖科研处公章、日期按原表填写。
P6、P7任现职前的和2011年的成果不要填写。
    P9、 P10如有内容,请在填写内容处盖学院或总支公章、审核人签字。(表下方“学校有关部门盖章”和“审核人签字”盖人事处章)
P12“本人签名”、“日期”要填写(手填,不能打印)。盖人事处公章。
P13学院教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日期按原表填写。
P14页上表艺术类填写,盖教务处公章;下表思政和教育管理系列填写,盖部门公章。
P15校党委意见填写:“同意╳╳╳学院总支(党委)
意见”日期统一填写2011年4月16日,到校党委办公室盖章。
    P16“学校考核部门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盖“校考核
委员会”公章(在人事处),日期填写:2011年4月 16日。
P17民意测验票数,不要留空白,用“0”或“/”填写,“学校推荐意见”填写“同意推荐”,日期填写2011年4月16日,到校长办公室盖章。
P18第十三项到人事处统一填写。
     五、材料清单(材料袋有注明)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高级职务一式3份、中级职务一式2份)。
2.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复印件(超龄人员提供)。
5.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一式8份)。
6.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单或免考批件(原件)。
8.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
11.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2.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13.破格申报人员须报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
1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仅限破格申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考核为优秀年度的考核表复印件)。
15.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
16.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1份,“结论意见B”页抽出,单独报送,转制中专校和合并到高校的教师同级转评不作要求)。
17.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
18.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9.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20.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21.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22.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开展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演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2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背面注明学院、姓名,由学院单独报送)。
      六、报送材料要求
1.学院需对照个人《评审表》及证明材料,对“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中所有信息认真审核、逐项把关。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由申报人个人填写的栏目,必须由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3.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及成果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上一年年底。
4.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经学院逐件审核确认,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5.个人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省教育厅印制的送审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并按附件1“学科目录”填写送审学科。
6.科研项目书:必须由科技处盖章,审核人签字。
7.评审表上时间除规定日期外,其余的填写原则为后面
时间晚于前面时间。
8.教师外其他系列报送材料时暂按去年要求准备。
9.关于省评审费: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上报省教育厅评审的材料,高级职务400元/人,中级职务200元/人,以上费用均由个人支付并统一交到校计财处,上报职称材料时,请提供交费收据的原件或复印件。
    请各单位职称工作联络人4月21日下班前将整理好的材料上交。相关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职称科联系,联系人:周媛媛,电话:83536317。
                             
                               
 
                               

                      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1-1学科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