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6-13浏览次数:1467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形成竞争激励的用人机制,请认真做好2011年人事代理人员的聘期、试用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事代理考核工作以《徐州师范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办法》(徐师大人〔2009〕7号)为基本依据,考核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各用人单位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严格考核。考核小组名单请于6月15日前报人事处。
    三、聘期、试用期期满人员,若本人自愿续聘,须填写《徐州师范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考核领导小组按程序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测评考核,单位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签署是否续聘意见,并将《徐州师范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上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1815室),联系人:潘恩洲,电话:83536319。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二〇一一年人事代理考核工作日程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