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科与专业间的交叉融合与协同发展,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创新能力,按照《江苏师范大学专任教师校内双聘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人〔2024〕26号)(见附件1)规定,现就开展专任教师校内双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聘范围
学校全职聘用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二、双聘程序
1.经主聘单位、辅聘单位同意后,申报人员填写《江苏师范大学专任教师校内双聘审批表》(见附件2),报人事处审核。
2.主聘单位、辅聘单位及教师本人须签署《江苏师范大学专任教师校内双聘协议》,明确三方责任、权利与义务,具体约定工作任务、业绩成果归属、考核方式、相关待遇等事项。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鼓励优秀教师参与双聘工作。
2.申报人在2月25日前将《江苏师范大学专任教师校内双聘审批表》(一式4份)和《江苏师范大学专任教师校内双聘审批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集中报送人事处岗位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yh99@jsnu.edu.cn。
3.此项工作将于每年的6月底、12月底按照常规工作开展,不再另发通知。
联系人:夏云慧 联系电话:83656133
人事处
2025年1月9日
附件1:苏师大人〔2024〕26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专任教师校内双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